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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地址: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邮编:266071 |
| E-mail:hszh@qd.shandong.cn |
| 户名:青岛市红十字会 |
| 开户行:中国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|
| 人民币账户:227308486607 |
96650医疗照护转运服务中心专属用车优待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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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来源: 筹资财务部 | 时间: 2026-03-27 | |
弘扬红十字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精神,切实减轻特殊群体负担,延续平台公益属性,围绕“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”(简称“三献”)、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、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的核心权益及相关公益行为,制定以下专属用车优待政策,具体如下: 一、核心优待政策 (一)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个人,捐献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车享受85折优惠; (二)遗体、人体器官及角膜捐献者的直系亲属用车享受85折优惠; (三)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、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个人,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车享受85折优惠; (四)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的个人,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车享受9折优惠;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、铜奖的个人,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车享受95折优惠; (五)特困救助供养人员: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、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享受市区内免费用车服务,一年两次。 二、优惠申请所需凭证 (一)无偿献血相关:本人《无偿献血证》及身份证; (二)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:本人《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》及身份证; (三)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:捐献者相关捐献证明材料; (四)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、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相关:青岛市民政部门或居住地所属街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、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证明材料。 三、预约及使用流程 (一)提前1天拨打青岛96650医疗照护转运中心官方服务热线96650,明确告知“红十字会关爱群体优待用车”需求; (二)工作人员将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、对应优待凭证信息,确认符合优待条件后登记预约; (三)符合优先派车条件的,将根据区域内车辆调度情况优先安排派车;服务完成后,按对应优惠比例结算费用; (四)凭证须在有效期内且信息真实有效,预约时建议提前24小时告知,以便合理调度车辆;若凭证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,将按正常收费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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